机关各党支部、处室:
按照学校和机关党委工作安排,机关各单位年底前要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汇报总结和有关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神文明汇报总结要求
机关各处室要于近期对各自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机关党委仍将以汇报评议的方式评选推荐文明处室。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情况,加强管理、改进作风活动情况,以及开展文明处室创建的创新举措、特色活动和取得的成效。
二、科级干部聘任工作
近期,各支部应会同所在处室,对本单位拟聘任和调整的科级干部形成书面意见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召开委员会议对拟聘任和调整的科级干部进行考察或评议,按照《机关科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研究后形成书面意见报校党委组织部。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于11月28日之前将精神文明总结材料及科级干部聘任调整意见一并报机关党委(南北校区均可)。
机关党委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