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委委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不断推动机关党支部全面过硬,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内容
1.及时、认真贯彻上级和机关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学校重点任务和高质量项目,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途径、新方法。
2.定期深入所联系党支部,及时了解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能力建设等情况;经常与所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对机关党委工作及部门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3.积极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或其他党建活动。
4.与联系党支部支委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关心青年干部成长,积极开展党外人士、群团组织、青年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
5.督查联系党支部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6.听取并反馈服务对象、特别是基层教学科研单位对所联系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促进基层党支部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7.推进所联系党支部之间、所联系支部与院系师生党支部之间开展结对共建、联合讲党课等联建共建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机关党委委员应充分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深入党支部开展联系工作,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所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深入党支部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2.机关各党支部应主动向联系本党支部的机关党委委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机关各党支部要积极支持配合机关党委委员开展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开展重要的专题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活动时,主动邀请联系党支部的机关党委委员参加。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原《西北大学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办法》同时废止。